昌平实验中学税号|官方登记信息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十五条及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 昌平实验中学作为依法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已完成税务登记并取得唯一身份标识。
官方登记信息摘要(截至2024年6月)
| 单位全称 | 北京市昌平实验中学 |
|---|---|
| 纳税人识别号(税号) | 11110114400582356H |
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11110114400582356H |
| 注册类型 | 事业单位(差额补助) |
| 主管税务机关 | 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|
| 登记注册类型 | 事业单位 |
上述税号 11110114400582356H 是昌平实验中学在税务系统中的“数字身份证”,具有唯一性与法定效力。 该编码前六位 111101 表示北京市昌平区,第7–17位为组织机构代码(由国家质检中心核发), 第18位为校验码(H代表2015年启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),完全符合《GB 32100-2015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》。
值得注意的是,自2016年全面推行“五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改革后, 教育类事业单位的税务登记号与组织机构代码证、营业执照(事业单位法人证书)实现三证信息合一。 因此,公众可通过扫描学校公示的二维码(通常张贴于校务公开栏或官网底部), 直接调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备案信息,实现信息交叉验证。